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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信息
l 项目名称:新华三2025-2026年度基地生活类垃圾回收项目信息公示
l 业务期限: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l 品 目:生活类垃圾(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垃圾以及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
l 变卖 方: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l 公示时间: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3日
2. 项目介绍及要求:
l 本项目涉及的生活类垃圾相关信息如下表所示。
l 各回收商可联系H3C行政管理部陈艳鹏(86760918、18616747109)实地考察。
3、回收商基本要求:
l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处理资质证明。
l 具备一定的处置能力,能够按照我司要求自行安排车辆、人员上门自提、装运处置相应垃圾。
l 对涉及我司信息安全的垃圾(如资料等)做合理化的保密处置,并留下现场处置的图片及视频资料反
馈给我司。
l 遵纪守法,不私下打探参与我司处置业务的回收商信息,不允许私下串标,一经发现确认,将取消与
我司的合作资格。
l 要求回收商具备杭州市内同类项目服务经验,并在竞标时提供相关合同佐证。
l 要求能够按照如下要求做到日清日洁:
1) 针对H3C基地及外租场地指定区域内的废弃物品,须做到现场日清日洁、符合垃圾分类要求(注:废弃包材、泡沫等非生活垃圾可考虑短暂停留在H3C指定垃圾场区)
2) 针对H3C外租场地,须按照我司指定接口人要求及时清理垃圾(在指定区域收集)(目前一周1-2次),对于指定区域外的物品不得擅自清理。涉及部分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须送垃圾填埋厂或环卫站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焚烧。
l 如因未及时清运废弃物品,阻塞公共通道,引起投诉,我司将视情况进行罚款处置。
l 涉及H3C保密内容的垃圾类废品由回收商负责销毁,不得以可回收品出售,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甲方
的垃圾类废品,泄露有关甲方的相关情况。同时回收商的销毁方式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布的所有相关法律的规定。
l 遵守H3C的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在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区域内活动;不得
在厂区内鸣笛、超速行驶等;及时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及证件等。保持临时垃圾点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做好现场安全管控,确保无安全问题发生,服从物业现场管理。
l 处置场地地址信息:
1) H3C基地:滨江区长河路466号(长河路与滨安路交叉口处)
2) 海宁荣格仓:海宁栋梁路 75-77号荣格园区内 D栋中间货台
3) 海宁新仓:海宁市长安镇文海北路1038、1040号海宁新华三集团产业园C栋
4) 海宁大堤路仓: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大堤路9号仓1号楼
5) 海宁八方仓:海宁市栋梁路71号新华三过渡仓
6) 海宁奥登瑞园区仓:海宁市新二路与新兴路交叉路口奥登瑞园区6#、7#
7) 海宁菜鸟网络园区仓:海宁市创智路9号菜鸟网络园区5库、7库
4. 意向提交时间及途径:
l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并符合以上要求的单位请于6月13日17:00前提交意愿至生产采购部公共邮箱:
rfq_rec@h3c.com 题目格式为“新华三2025-2026年度基地生活类垃圾回收项目--回收商简称”,初次参与的意向单位,请随邮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贵司在杭州市内同类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首尾页即可)。
5、其它
l 具体的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双方最终协商为准,采购方发出本公示信息以
及意向单位提交意向书的行为将不对双方产生签约或以其他方式建立任何合作关系的法律约束力。